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更换复印件配件服务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 |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填报日期:2024 年2月 1 日 | |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采购更换复印机配件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我办现有3台复印机因日常安全生产综合事务及后期工作使用频繁及配件老化严重,不能正常使用,现需为3台复印机对应更换输稿器搓轮纸、显影单元,纸盒分离块及颜色套鼓,合计费用为99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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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9995.0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 8821752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2月1日 |
。备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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