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莞市中医院麻醉用微量注射用泵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7号3栋442室(升友写字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ZC-25002
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医院麻醉用微量注射用泵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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