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4-2026年社会化用车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4-18031)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9月19日9时30分投标截止,因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现项目重新招标,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委托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4-2026年社会化用车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ZJZB-2024-19196)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采购内容、范围:采购内容是采购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网约车服务(通过手机APP线上派单),并提供系统化、线上化的后台管理系统。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1.2采购规模:采购估算金额为600万元。
1.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4服务地点:深圳市内为主,少量跨市(深圳周边地市,如东莞市、惠州市等)用车需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使用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的,须经总公司(总所)授权使用,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企业资质:具备深圳当地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4.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份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网约车服务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等),同时应提供中标/成交公示的网站截图及链接,如无链接或无网站截图的,须同时提供情况说明(使用参考模板编制)及合同期间任一结算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及甲方项目联系人真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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