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租用临时复印机
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租用临时复印机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租用激光彩色复印机1台,具备复印、打印、扫描等功能,可复印/打印A3、A4等规格的彩色/黑白文件。 二、服务期限:2个月 |
项目预算金额:费用实报实销,上限450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光翠路北6号)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29099380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10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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