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4-2026年丹阳打印机、复印机设备维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4-2026年丹阳打印机、复印机设备维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BZBD0000944ZX0004),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4-2026年丹阳打印机、复印机设备维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与中选人签订采购合同,拟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4-2026年丹阳打印机、复印机设备维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4-2026年丹阳打印机、复印机设备维修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丹阳电信打印机、复印机设备维修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比选文件。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106200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交货地点:镇江丹阳市(比选人任一指定地点)。
1.2.2免费保修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少于18个月。
1.2.3交货期:自比选人下订单后1天内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安装并经比选人验收合格。
1.2.4本次比选合同有效期为:(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则框架协议终止)
(1)自框架协议签订日期起2年;
(2)框架协议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估金额上限。
1.2.5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标包)。
1.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及比选人技术标准要求。
1.4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本项目采用折扣方式报价,设置最高参选折扣,最高参选折扣为单价最高参选限价的100%;参选人参选报价折扣高于最高参选折扣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还须同时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函。
2.2参选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符合本项规定。
2.4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5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维修服务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所提供人员有效且完整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所提供人员2024年3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3)参选人需承诺所提供人员在中选后服务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参选文件中填写完整的《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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