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韶关市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通过向社会采购服务的方式,确定韶关市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服务项目的服务机构,项目需配备专业成熟的团队,为做好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提供各种服务和保障工作。
项目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
项目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含税)
注: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整体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预算总价即为合同价。
二、服务内容
1.协助采购方组织邀请专家开展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工程检查和竣工验收,文物安全检查、文物公益鉴定等工作,做好相关工作的会务、交通、食宿、劳务费等服务保障。
2.协助采购方做好文物保护工程其他方面服务保障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所需提交材料
(一)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9.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天眼查平台截图并盖章);经核实如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则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参与韶关市文广旅体局的采购活动。(本条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第8、9点及带★的条款要求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服务要求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保障能力。
2.有同类项目经验的择优。
3.按照上述服务事项,协助我单位开展工作。
4.做好项目资料保密工作,承诺我单位提供的工作资料和工作过程中形成的资料,除正式对外公布的外,均不能使用于其他工作和研究。
五、付款条件及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一次性将合同费用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支付给采购方(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原路退回),每月核减实际开支,也可根据中标人每月为中标人提供的实际服务进行核算支付,具体形式以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规定的付款时间仅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六、报名方式及要求
请将服务报价(报价格式参照《报价一览表》)、服务方案、工作计划、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过往业绩(复印件盖章)、承诺函等能证明本企业技术能力及商务水平的材料装订成册,提供一式五份(一正四副),以密封形式于2024年6月12日起至2024年6月18日17:00时间内现场递交或邮寄至韶关市浈江区园前东路4号市文广旅体局基建科8楼803室(联系人:林小姐,电话:0751-8872686)(邮寄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我单位将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定服务单位,评分表详见附件。
附件:1.评分表
2.承诺函
附件1:
评分表
内容 | 分值 | 评定依据 |
需求响应程度 | 15分 |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对用户需求的满意程度: 1.全部条款完全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书的,得15分; 2.全部条款基本符合用户需求书的,得10分; 3.有部分条款未能符合用户需求书的,得5分; 4.无或完全不满足用户需求的,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30分 |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需求,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服务保障方案,从保障工作会议、业务培训、实地调查等保障方面,由评委对各投标人进行比较、评议: 1.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内容合理,可行性高为优,得26-30分; 2.能满足项目需求,内容较合理,可行性较高为良,得16-25分; 3.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内容还需完善为一般,得10-15分; 4.方案难以满足项目需求,内容缺乏合理性为差,得0-9分。 |
专业 团队 | 15分 | 投标人为该项目提供的专业团队需配备项目负责人、司机、车辆(5座、7座)以及会务组织、后勤保障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并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参保证明材料复印机(盖章)。每少一项扣3分。 |
服务保障措施 | 15分 | 对比各投标人的服务保障措施方案完善情况。 1.有完善的服务保障措施,并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得11-15分; 2.有服务保障措施,基本符合用户需求的,得6-10分; 3.服务保障措施不完善,部分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得1-5分; 4.无服务保障措施或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不得分。 |
同类 经验 | 15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承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时包括但不限于会务、交通、食宿、劳务等服务),每提供一项得3分(需提供过往业绩合同文本及验收合格证明或评价表复印件,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本项最高得15分。 |
项目服务管理费 评分 | 10分 | 本项目设置服务管理费,原则上不超过采购总额的9%。 投标人设置的管理费为9%,得5分,每降低0.5%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
附件2:
资格条件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响应),并声明: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本公司(企业)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本公司(企业)承诺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承诺。
说明:
1. 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本承诺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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