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石林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05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KMZC2024-C1-01664-YNXX-0010
项目名称:石林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50
最高限价(万元):150
采购需求:1.本项目预算价为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元),磋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超过预算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支付时间在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后,根据石林县财政资金使用计划逐级审核,分批支付。磋商响应人应仔细研究项目需求、任务目标的具体情况,认真考虑合同价款支付比例、周期等相关因素,充分理解并计算相应成本及风险后报出合理的报价。3.磋商响应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工作交叉情况,应当主动积极协调、配合,保障不影响项目整体推进工作。不得以此为由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收取协调、配合及管理费用。4.在合同价款逐级审核,分批支付期间,磋商响应人不得以此为由,拖延或拒绝供货。也不得以此为由降低产品质量及配套的相关售后服务。5.成交人应当确保可以响应以上条件并在成交通知书领取后的30日历天内签订合同。成交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拒绝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条款拒签合同,或以其他不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处罚或罚款。6.在合同签订后的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确保所有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确保采购人可以正常享受法律法规范围内及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质量保障服务。7.磋商响应报价应当包含安装过程中需要用到的所有辅材辅料,成交后不再单独结算辅材辅料款。磋商响应人应自行清扫带走安装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料废件、工程垃圾,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8.除采购人主动提出的功能或服务增调及国家政策性调整外,合同履行期间,不对成交价作出任何调整。成交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成交总价履行合同,确保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并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和售后支持。任何超过预算总价的报价均将被拒绝。9.磋商响应报价已经包含了产品生产制造、检验检测、包封包装、装卸运输、仓储物流、保险、税金、利润、人工、随机工具及备件、交货、安装、调试、运行、使用培训、交付验收、因质量不合格退还货品、合同约定期限内的维修保养等一切费用,在产品规格型号及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同期内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方式的调价申请。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在合同签订后的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确保所有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确保采购人可以正常享受法律法规范围内及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质量保障服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1、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电脑、打印机。电脑、打印机属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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